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全年优良天数为359天。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07%。河流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水质Ⅴ类标准。近岸海域东部海水水质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将生态立市列为“十一五”重要发展战略。编制完成《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工作。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白皮书,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开展保障环境安全打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通过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实施公开忏悔和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有效地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并实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鹏城减废”行动。完成臭氧层消耗物质淘汰工作,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称号。
200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59天,占全年的98.4%;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6天,占全年的1.6%。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 0.03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5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14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64毫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市降水pH年平均值为4.51,比上年下降0.08,降水酸性有所增强。酸雨频率为81.1%,仍处于较高水平。
年平均降尘量为5.24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比上年下降1.84吨/平方公里·月。
持续开展蓝天行动,重点整治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饮食油烟污染,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在环境敏感区域安装3个烟气和2个机动车尾气视频监控探头,对全市12家重点废气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提前完成妈湾电厂3号机组脱硫工程,新增SO2削减能力7000吨/年。全年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执法检查1.19万次,工业废气污染企业执法检查735厂次,抽查油站(油库)油品品质594批次。对建筑施工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226份,责令9家烟尘超标企业、21家油品品质超标的加油站进行整改和治理。
严格执行新车登记准入制度,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环保车型推荐性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在车用燃油升级后,新车上牌将强制执行国Ⅲ目录。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管理信息系统(VID)和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系统。推进车用燃油标准升级,加快启动油气回收,强化车用燃油市场监管。深化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将异地车纳入限行监管范围。开展“斩黑尾百日整治行动”,大力整治特区内外的冒黑烟车辆。全年共路检和上门抽检机动车4.13万辆,查处超标车6230辆。对新购置和淘汰更新的公交车辆提前实施国Ⅲ排放标准,全年更新国Ⅲ排放标准公交车3223辆,全市已有6924辆公交车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水库: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07%,西丽水库、铁岗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河流: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茅洲河、观澜河、西乡河、龙岗河、坪山河、福田河、新洲河、皇岗河及凤塘河等主要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福田河、皇岗河、凤塘河和龙岗河水质明显改善,深圳河、布吉河、大沙河、坪山河水质有所改善。
近岸海域:东部海域整体水质良好,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这3项污染物的年平均值均超过国家海水水质第四类标准,其他各项污染物年平均值均符合第四类标准。
进一步完善水库污染防御体系,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对水源保护区实行“双铁线”管理,全年共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侵蚀生态控制线违法案件63宗,对7座主要水
库落实隔离管理措施。开展水源保护区生态监察,全面清理违章建筑和违法养殖场,清理生猪3.8万头。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排污口,集中整治水源保护区内34个交通污染事故安全隐患点,建设完成2万多亩水源涵养林。完成石岩河二期、塘头河、黄麻布河人工湿地和麻嵌河、白芒河人工快渗工程,建成料坑麻布14.6公里的污水截排管网,新增入库支流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完成布吉河水质净化扩建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全力推进龙华、固戍、沙井等3家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横岭二期、燕川、光明、福永等多家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工作。完成深圳河干流、大沙河、布吉河特区内流域、莲塘河、深圳水库排洪河等污水截排工程,深圳河湾新增截污能力35万吨/日。建成福田河、新洲河生态补水工程及布吉河、皇岗河、荔枝湖水质改善工程。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比较严重。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5分贝,比上年上升0.3分贝,达标率84.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6分贝,比上年上升0.2分贝,达标率55.4%,比上年上升1.7个百分点。
加强夜间施工和娱乐行业等噪声扰民行为现场查处工作,开展对高音喇叭噪声污染的专项整治行动。市环保部门夜间共检查施工、娱乐场所2600多场次,对377宗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2个建筑工地进行噪声视频监控。严格依法核准《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的发放,共依法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2548个。开展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收费工作,全年共征收噪声排污费130.8万元。市环保局、交警局和城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特区道路运土车辆准运时间的通告》,有效减少了违法施工和噪声扰民行为。
全市环境地表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年有效剂量在0.20~0.72(毫希沃特/年)范围内,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全市环境介质中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含量未见异常变化。全市涉源单位放射性污染源及周围地区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等的放射性水平在天然涨落范围内。全市电磁辐射环境良好。环境辐射处于安全状态。
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形成了放射源监督管理的规范和程序体系。建立全市298家辐射源档案,对全市重点放射源单位进行环境风险监督检查,共清查涉源单位85家,专项整治重点涉源单位42家,督导企业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完成全市废旧放射源收贮工作,向广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移交废旧放射源27枚。积极开展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共培训全市辐射工作人员1400余人。
制定出台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厂1座,垃圾转运站93座。全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59.5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达到93.7%,比去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开展污泥、渗滤液建设改造项目共31项,妥善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渗滤液二次污染问题。
开展全市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产生源普查,共普查133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专项执法活动,打击非法弃置、转移、收集、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行为。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联合海关等部门加强对进口废物的管理,打击走私固体废物和跨境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制定废旧干电池回收政策,组织专项回收行动。积极推进废物交换,筹建废物管理和交换信息平台。全年收集处置32类危险废物共24.67万吨,比上年增长32%,安全处置利用率达99.9%。其中综合利用量为12.6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1.3%。收集处置医疗废物5456吨,安全处置率达100%。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生态风景林建设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全国生态区”和“广东省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观澜街道等9家单位创建的“广东省生态示范区”通过省、市两级专家评审。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复查,加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动态管理,启动深圳市大工业区等4个单位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全年建成生态风景林1500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为11.36%。福田—内伶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梧桐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动植物种类和数量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和裸露山体缺口的整治,全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12平方公里,关闭18家采石场,完成3家废弃石场和30个裸露山体缺口的整治复绿工作。
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制度体系。积极开展重大环保规划工作,推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编制完成《深圳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深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深圳市空气污染控制规划》、《深圳市水环境质量控制规划》和《深圳市物种资源保护规划》等一系列重要环保规划,为我市“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重新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逐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对未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未完成总量削减计划的区域,暂停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审批。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审批申请3.31万项,否定不符合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2388项。全年验收环保重点管理项目264项,完成6家垃圾焚烧厂和2家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竣工验收。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后续管理,积极查处“三同时”违法行为,对49家环保重点管理企业“三同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全面完成“清无”工作任务,共对3.05万家无证无照企业进行了清理整治。
以“保障环境安全打击违法排污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多次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推进环境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和实施,建立污染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高环保监督执法工作水平。2006年共对1934宗超标排污的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处罚金额3943万元,关停企业435
家,吊销15家严重违法企业排污许可证,曝光严重违法企业64家,责令13家企业在媒体进行公开忏悔,将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实施治安拘留30
人,刑事拘留5人。全市已有181家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联网运行,在28家重点污染源和市政环保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市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7%以上。编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白皮书,向社会公布年度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主要对策及重点任务,各区政府和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73项重点任务已完成68项,其余5项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市人大颁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市政府印发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全力助推循环经济发展。加快生态示范单元建设,抓紧建设我市电镀工业基地,在大工业区、高新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组织万名市民参加“体验循环
发现美丽”活动,免费向社会发放循环经济读本104万册。组织开展
“鹏城减废”行动,共有110余家企业主动
参与,50家企业实现了减废目标。研究制定限制及淘汰产业目录,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大力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启动四个工业废物处理系统和一个交换中心的建设,对33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与治污保洁工程。通过省珠江整治办公室对我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重点项目得到稳步推进,并初见成效。继续发挥治污保洁工程作为全市环保工作计划统筹、监督考核和协调服务的平台作用,印发了《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行动
计划(2006-2010年)》,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与顾问咨询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对重点工程实施现场督查。全面开展河流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治理、固体废物
处理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等环境质量建设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市218项治污保洁工程任务有202项基本完成,完成率为92.6%。
(六)
环境安全应急
颁布实施《深圳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对环境污
染事件应急资金投入,拨出专款购置了5台应急监测车,配备了应急监测仪器和部分应急物资,初步实现了多点响应、就近救助的市区一体化体系。对全市1125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应急知识培训。开展2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习,提高应急处置队伍和指挥体系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行动能力。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环境安全的专项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70人次,对电镀、化工、石化、冶炼、印染、制革、水泥、造纸、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处理等十个重污染行业和重点监管领域的875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责令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7家进行了整改。
加大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力度,全年共报出各类监测数据70.9万个,各类监测报告、报表3.08万份。开展了环境空气、饮用水源、河流、近岸海域海水、土壤、噪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对市政设施和重点地区的排污监测,并对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加密监测。建立定期环境质量分析制度,加强环境质量变化及灰霾天气原因分析。制定全国市级监测站第一个“十一五”规划,完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建成现代化、智能化、多功能的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达到68个,新增5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通过计量认证5年复评审和扩项评审,实验室认证项目达到578项。
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加强了环境信访稽查工作,实施环境信访回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环境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到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批转及环保业务咨询共8.68万宗,立案并到现场处理2.86万宗。共收到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50宗,市信访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12宗。所有的信访件均得到了及时处理,提案、议案均按要求全部办结,处理率100%。
推动市民群众参与环境道德建设,环境教育机制初步建立。组织开展第二届市民环保奖评选活动,鼓励市民投身环境保护,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举办第三届“绿色行动日”,把环保意识落实到日常行为。
开展“六·五”系列环境宣传,举行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暨绿色单位授牌仪式,开展大学生环保公益广告比赛、环保标志设计比赛、循环美手工制作比赛、第二届少儿环保节、少儿环保文艺表演大赛、环保好新闻评比等系列活动。开设环保大讲堂,邀请香港地球之友总干事吴方笑薇女士做“环保妈妈”讲座。完善绿色创建机制,深化绿色创建内涵,印发深圳市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定期召开环保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公众报道了我市的环保状况和市民关心的环保热点问题。开通“环保博客”,为公众表达环保诉求、维护环境权益提供了开放的平台。